腾讯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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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败诉! 最新 图1张IT之家是一个提供IT业界和数码产品资讯的泛科技媒体平台,由开发了软媒魔方的公司软媒创建,萝卜哥经常去IT之家了解最新科技资讯。


腾讯败诉! 最新 图2张2019年2月15日,IT之家平台发布了一篇《做社交,腾讯逼的》(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的文章,腾讯公司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软媒公司:1. 在IT之家网站、App移动应用、今日头条头条号、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转载媒体和平台的显著位置上持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向腾讯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2. 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万元,该费用赔偿给腾讯科技;3.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诉前禁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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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败诉! 最新 图4张一审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一、软媒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IT之家网站、App移动应用、今日头条头条号、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显著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对腾讯科技、深圳腾讯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声明内容须经一审法院审查,逾期不履行,一审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软媒公司承担;二、软媒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腾讯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5万元;三、驳回腾讯科技、深圳腾讯的其他诉讼请求。


腾讯败诉! 最新 图5张软媒公司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6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青岛软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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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节选:

综观全案,本院认为,经营者不得拒绝别人评论,这是言论自由的应有之义。评论方也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也是言论自由的应有边界。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软媒公司发表的评论依据的论据均系权威媒体的相关报道,没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其仅是针对腾讯公司的经营行为作出了正当性评论,虽然有些用语过于犀利,但仍属于评论的范围,不会误导公众。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任何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不可能完全无视他人对企业的评论和看法,只要这些批评不具有恶意,没有虚构事实,也未误导社会公众,即使有时候可能过于偏颇或者片面,相关企业也应该听取、分析、吸纳、改进。尤其是知名企业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应具有更强的容忍度和包容度,理性对待正当的评论,不断改进经营方式,这也是这些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唯有如此,才能获得更多社会公众的认可,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健康成长,不断壮大。软媒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2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南山必胜客也有败诉的时候!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胡萝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