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搜索结果,诋毁今日头条,百度被判不正当竞争
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百度公司表示将上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于2018年初,当时,围绕信息流推荐业务,百度和今日头条的竞争处于白热化,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其中包括沸沸扬扬的“打头办”事件。当时有自媒体称,百度在2017年专门成立了内容生态和市场部,被称为“打头办”。而百度的公关微信账号“这届百度公关”发文《“打头办”了解一下?”》进行回应,否认“打头办”。
*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胡萝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