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3年!一程序员使用知名Chrome插件涉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最新 在开发圈,一直流传着一个顺口溜:数据玩得溜,牢饭吃个够。 这些年来,多家知名IT公司的技术人员被抓或被调查,由此,互联网公司技术人员“监守自盗”的行为引起了行业的特别重视。 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位百度员工在短短7个月内走完了这教科书般的“程序员入狱”历程,在圈内引发热议。 根据裁判文书网(2020)京01刑终58号判决书显示,这位安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维护百度公司搜索服务器的工作便利,以技术手段在百度公司服务器上部署“挖矿”程序,通过占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网络资源获取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后将部分虚拟货币出售并获利人民币10万元。 最终,安某因涉嫌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于IT行业来说,如今已经越来越不陌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又公布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该案中的程序员,罪名同样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据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3月2日至14日,被告人李军担任上海某司高级JAVA开发工程师期间,利用工作之便,未经抽奖,私自使用POSTMAN软件违规调用“XX”手机软件“钻石”抽奖活动中的兑奖程序接口,通过修改参数数据的方式,为其控制的两个软件账户内虚增“钻石”合计14990000个,转换成软件中的“魅力值”后,提现或对外出售牟利。 经查,被害单位共计损失人民币62000余元。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军私自使用POSTMAN软件通过修改数据的方式,将其注册的“XX”手机软件四个账号的等级提高为“帝王”、“玄仙”等,并将其中两个账号以15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李军被判定盗窃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Postman对于程序员来说,应该非常熟悉了。它是一种网页调试与发送网页http请求的Chrome插件,开发人员通常用它来模拟get或者post或者其他方式的请求来调试接口,非常方便。 此外,它还可以保存cookie和session等信息,甚至还可以把请求的内容转换成常见编程语言的代码。 Postman在发送网络HTTP请求方面可以说是Chrome插件类产品中的代表产品之一。 对于这则消息,有不少业内同行表示,“高级工程师为了几万块断送自己前程?工资少到看1万5都馋?” 事实上,本文开头的那位百度高级运维通过违法获利的金额也只有人民币10万元。 归根结底,这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对于这些技术人员来说,获得这些钱就是动动手指的就能办到的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薅羊毛”——只要能“薅”到就算赚了,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前提是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就是“羊毛薅得好,监狱进得早”了。 *本文来源:扩展迷,有删改 说完了,“在看”在哪里?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胡萝卜周 chrome插件程序员被判计算机信息 收藏 海报 链接